「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就业信息网」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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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财务研究生就业方向
  •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地址
  •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知网怎么进
  •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王牌专业 比较好的特色专业名单
  •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名称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简称“八一农大”;英文名称为Heilongjiang Bay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缩写为HBAU。国标代码:10223。学校法定住所地为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新风路5号。

    第四条 学校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隶属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第五条 学校的基本教育形式为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学历教育,积极开展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学校依法依规颁发学业证书、学历证书,依照国家学位制度,依法对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成立了招生委员会,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黑龙江省教育厅及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二)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和有关规定以及学校的发展规划,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及招生工作方案;

    (四)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及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五)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六)对录取的新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录取资格复查;

    (七)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各类本科招生信息;

    (八)配合、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纪检监察部门对本科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对于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个人,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另外,学校招生工作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计划及录取

    第八条 学校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和招生区域,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近几年计划执行情况,合理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并通过各省级招生办、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布。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一)学校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飞行技术专业按《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执行。

    (二)学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

    (三)录取时,学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关于照顾分数的相关政策,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基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专业间无级差。如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基准成绩相同时,理工类专业按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和语文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文史类专业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和数学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以上评价标准相同时,参考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四)学校在江苏省两门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是B+和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技术科目等级要求合格;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方式。

    (五)英语、飞行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只招英语考生。飞行技术专业录取标准以民航局当年规定为准。

    (六)录取时不对男女考生比例进行限制。

    第十条 招生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

    第十一条 录取结果由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考生也可拨打学校招生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第十二条 学校自2014年开始实行按类招生,按类招生的学生实行宽口径培养,即新生入学时在专业大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相关专业成绩等,参加本专业大类的分流工作,具体实施办法按照《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执行,分流后正式进入本专业大类中的某个专业学习。

    具体按类招生类别、分流专业及收费办法详见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下发的2020年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动物医学专业学制五年,其他专业(类)学制四年。

    第十四条 学校开设“王震创新人才培养班”,包括农学(创新人才培养班)、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创新人才培养班)、动物医学(创新人才培养班)、食品科学与工程(创新人才培养班)、会计学(创新人才培养班)5个专业,具体实施办法按照《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王震创新人才培养班”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 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和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

    第十六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王震奖励基金、综合奖学金、爱农就业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的奖助资金;各学院还通过教师、爱心人士、企业和社会团体捐助等方式,设立30项奖助学金,各项奖助学金具体评审办法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并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第五章 学历证书

    第十八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高考咨询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录取依据。

    第二十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有关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

    第二十二条 录取考生可以通过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站进行查询,网址:http://zhaosheng.byau.edu.cn;咨询电话:0459-6819043;纪检监督电话:0459-6819052。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复查不符合者,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财务研究生就业方向

    可以去金融机构,保险公司。

    根据就业报告可知,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22年本科毕业生分布于45个专业,就业情况排名前十的专业的就业率均在95%以上。根据学校官网公布的数据可知: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22年在黑龙江二批A段招生时的文科录取分数线为459分,理科录取分数线为417分。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地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风路5号。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简称八一农大,是黑龙江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是国家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录取相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在各省(市、区)的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学校的全称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国标代码:10223),是隶属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上级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四条学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成立了招生委员会,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录取的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黑龙江省教育厅及有关省(市、区)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和有关规定以及学校的发展规划,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及招生工作方案;   4、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及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5、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对录取的新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录取资格复查;   7、及时向社会公布我校各类本科招生信息;   8、配合、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控。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个人,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我校招生省份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天津、河北、山西、山东、陕西、河南、安徽、江苏、浙江、江西、福建、湖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广西和新疆等22个省(市、区),计划总量为3825,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区)高考填报志愿招生计划和我校招生简章。   第八条 我校预留计划为10个,并报省教育厅审核,由其汇总后报教育部备案。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市、区)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使用原则。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和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1、我校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飞行技术专业按《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执行。   2、我校录取投档比例为: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按各省(市、区)规定执行。   3、录取时,以高考总分为基准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专业间无级差。如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基准成绩相同时,理工类专业按数学、英语和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文史类专业按语文、英语和综合成绩排序,以上评价标准相同时,参考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4、我校在江苏省两门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是B+和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技术科目等级要求合格;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5、我校按类招生类别为工学08-Ⅰ,包括电气类、电子信息类和农业工程类,涵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农业电气化4个专业;工学08-Ⅱ,包括土木类和水利类,涵盖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和水利水电工程3个专业;工学08-Ⅲ,包括机械类、交通运输类和农业工程类,涵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交通运输和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3个专业。专业分流办法按照《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工学08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方案》执行。   6、我校开始招收“创新人才培养班”(以下简称“创新人才班”),招收专业为农学、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和动物医学,每专业各招收20人,在全国普通高考中择优录取。“创新人才班”采取本科与硕士阶段一体化培养模式,70%的学生可择优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详情可查阅《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创新人才培养班”实施办法》。   7、我校承认各省(市、区)确定的关于照顾分数的相关政策,但该分数只在考生进档时有效,在决定是否录取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在专业分配的问题上,对政策上加分或降分录取的考生,按原始成绩排队分配专业,不享受加分。   8、飞行技术、英语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只招英语考生,英语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飞行技术专业按民航局当年划定分数要求为准。   9、录取时不对男女考生比例进行限制。   第十条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方式。   第十一条录取结果由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布,考生也可拨打我校招生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第五章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第十二条我校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各专业学费详见各省(市、区)高考填报志愿招生计划和我校招生简章。   第十三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王震奖励基金、勤学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和涉农艰苦专业助学金。各学院也通过教师捐助、爱心人士和社会团体捐助等方式,设立了20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具体评审办法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了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制度,采取积极措施协助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等方式对特困生进行资助。   第六章学历证书   第十五条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七章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风路5号   邮政编码:163319   招生咨询电话:0459- 6819043 6819044   纪检监督电话:0459- 6819051   电子邮箱:byndzsb@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hla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www1.hlau.cn/zhaosheng   第八章附则   第十六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有关省(市、区)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知网怎么进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知网进的方法:

    1、首先打开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知网。

    2、然后在页面中点击教务外,向左转|向右转;

    3、最后在教务处页面的左上角,输入类别、用户名、密码即可登录。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王牌专业 比较好的特色专业名单

    一、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王牌专业介绍 国家级特色专业:农学、动物医学、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农学 省级重点专业:农学、植物保护、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动物医学、动物科学、会计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农业电气化、生物技术 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农学、动物医学、农业电气化 黑龙江重点建设学科 省重点一级学科:作物学、兽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农业工程 二、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简介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是黑龙江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创建于1958年7月,首任校长由原国家副主席、时任农垦部长的王震将军担任。学校原隶属农垦部,1973年划归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经过61年的发展建设,现已成为一所具有鲜明现代化大农业特色,以农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农业大学。 学校诞生于十万复转官兵开发建设北大荒的历史大潮中,原校址位于密山市裴德镇北的山野乡间。边疆农村办学45年,学校师生发扬解放军优良传统和“抗大校风”,传承北大荒精神,走出一条自强不息、砥砺奋进的发展之路。2003年学校整体迁入大庆市,进入了提速升级、跨越发展的新时期。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校凝练形成了“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务实求真、负重致远”的办学精神,并因优良校风和办学实绩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 学校现址位于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占地120.0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2.41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3.05亿元,图书213.22万册。学校现有教职工1344人,其中专任教师833人,教授165人、副教授276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17人,占比38.1%;海外经历累计1年以上教师122人,占比14.6%。学校拥有“双聘院士”1人(朱蓓薇院士)、“国家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1人、“*奖励计划”青年学者1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龙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龙江学者青年学者3人、“王震讲座教授”22人、全国优秀教师4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38人,建有3个省级教学团队、6个省级领军人才梯队、21个农垦总局领军人才梯队、4个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 学校具有三级学位授予权,现建有11个本科学院以及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研部、继续教育学院等教学机构,学科专业涉及农学、工学、管理学、理学、法学、文学、经济学7个学科门类,拥有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建有49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重点专业9个。学校面向2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近15000人,各类在校研究生1600余人。建校以来,学校累计培养和输送毕业生13万人,培训各类人员50余万人次。 学校着力推进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十二五”以来,获批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个国家级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涵盖7个专业),1个国家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3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5个省级卓越农业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专业项目,2个省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4个省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项目;获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个;建有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4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门、省级线上线下精品课程1门;主编农业部“十二五”规划教材15部。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省属高校前列,2015年度被评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50强”。 学校科研工作以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为主要方向,现建有国家杂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教育部粮食副产物加工与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农业部农产品加工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大庆)等21个国家、省部级科研平台,以及7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学校建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及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与地方政府合作共建“牡丹江食品与生物技术创新研究院”“大庆设施农业研究院”。“十二五”期间,学校获批国家级、省部级等各类课题300余项,科研经费2.4亿元。建校以来,学校共取得科研成果1500余项,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157项,以“大豆三垄栽培技术”“农作物种衣剂”为代表的一批重大科研成果在生产实践中得到有效转化,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学校先后3次获得“黑龙江省省长特别奖”,2次获得“黑龙江省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振兴经济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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