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聊聊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生网,以下6个关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生网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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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生办电话
联系电话:029-82202288(招生办公室)。
学校咨询电话:029-82205014
地址:西安市雁塔路13号
邮编:710055
传真:029-82205014
电子邮箱:zhb@xauat.edu.cn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院系
学校现有15个院(系),65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第一批招生,有权招收保送生,实行本硕连读。建筑学、城乡规划和风景园林学三个专业为五年学制,其它本科专业均为四年制。建筑学、城乡规划、土木工程、环境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工程管理、材料科学与工程、给水排水工程、艺术设计等9个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15个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
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城乡规划、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等8个本科专业相继通过教育部专业评估或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查询入口 查询基本方式
1、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apply/cjcx/) 2、进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考研成绩查询网址:http://gs.xauat.edu.cn/ 3、为及时获取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考研成绩查询入口变化,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考研帮,2020年考研成绩查询专题,第一时间获取考研成绩查询信息,为之后的复试调剂打好提前战。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英文名称:Xi’anUniversity of Architecture &Technology。学校国标代码:10703。 第三条 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实行“中央与陕西省共建,以陕西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主要培养研究生和本科生。颁发本科学历证书为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学历证书。 第四条学校法定注册地址是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13号。现有雁塔校区(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13号,邮编:710055)、草堂校区(西安市草堂寺景区草寺东路,邮编:710311)和幸福校区(西安市新城区幸福南路109号,邮编:710043)。 第五条 学校招生类别为:普通文理类、艺术类、高水平运动员、保送生、贫困地区定向、内地新疆班等。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学生处、教务处、纪委监察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录取及日常工作,归口学生处。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英语专业要求其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学校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录取时,学校可以根据报考的生源质量情况对各考区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三条 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学校予以认可,并依据考生投档分数安排专业。 第十四条 普通文理类考生在专业录取时,学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在第一、二、三、四专业志愿之间设置分数级差,级差分值为“3-2-1”,其余专业志愿平行。 第十五条 江苏省考生的专业选测等级要求为BC;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类考生的选测等级按江苏省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须有美术基础,入学后素描加试不合格者须调整到同科类的其他专业学习。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 1.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摄影、雕塑、艺术与科技、绘画等七个专业的录取原则: (1)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 + 校考成绩×40%。 (2)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第二批次本科线的70%且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美术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2.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录取原则: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第二批次本科线的80%且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编导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录取,学校对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录取,学校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和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并视考生志愿和学校实际安排专业。 第二十条 保送生只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招生专业以当年公布招生计划为准。 第二十一条 学校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市、区)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和录取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美术类校考合格考生等。 第二十二条 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 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 其 他 第二十四条 学校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陕西省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理工类4500元/学年;管理类4500元/学年;体育类4500元/学年;外语类4500元/学年;文史类3500元/学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11000元/学年,其他艺术类专业9000元/学年;住宿费800-1200元/学年。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同时对经济困难学生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其顺利入学。 第二十六条 学校互联网域名是http://www.xauat.edu.cn,招生咨询电话:029-82202288,029-82205014(传真),本科招生网:http://zs.xauat.edu.cn,邮箱:zhb@xauat.edu.cn。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本科招生工作,择优标准的具体细则按《关于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本科招生章程的补充细则》的相关条款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3月30日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是的,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2007年批准的MBA培养院校之一。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是学校重点发展的院系之一,现有一个省重点社科研究基地(陕西省建筑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和建筑经济、投资与房地产经济、系统工程、管理科学与系统设计等四个研究所,已逐步形成以工程管理为特色,以信息技术、会计学、工商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国际贸易等学科相互支撑的从一级学科博士点、硕士点、工程硕士点、MBA等到本科专业的完整学科体系。现有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含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工商管理硕士(MBA)点、高教硕士点、3个工程硕士专业方向和8个本科专业。目前学院在校学生1700余名。
管理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100名,其中教授、副教授53人,讲师27人,博士生导师9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的比例为93%。另外,学院还聘请了20多名来自政府、企业和国外高校的资深管理者、企业家和学者担任兼职教师和研究生导师。已经形成了一只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凝聚力强的师资队伍。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MBA教育现有统招MBA项目(秋季MBA)和在职攻读MBA项目(春季MBA)两种,面向全国招生。办学特色是:依托我校在建筑、土木、冶金领域的资源优势,与理工科专业背景相结合,突出行业特点,重点培养面向建筑业、房地产业和冶金、矿山等行业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能创新的高素质复合型管理人才。
参考西安建筑科技大学MBA招生网:http://202.200.144.89/mba/lanmu.php?lid=68
请了解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艺术招生的进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为保障我校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地进行,维护学校、考生的正当权益,本着依法治招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名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曾用名:西安冶金建筑学院<1994-1963>、西安冶金学院<1963-1959>、西安建筑工程学院<1959-1956>),学校国标代码:10703。
第二条 校址:西安市雁塔路中段(本部校区)、幸福路中段(东校区),两校区相距不足3公里。
第三条 办学层次:主要培养研究生及本科生。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五条 管理体制:本校原为国家冶金工业部直接管理的重点高等学校。自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以后,实行“中央与陕西省共建,以陕西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证书种类:本科学历颁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成员为学生处、教务处、监察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招生业务工作归口由学生处管理,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本校招生录取的具体工作。
第八条 本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及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 本校各专业原则上无外语语种要求,但电气信息类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以英语为主。
第十条 本校所有专业男、女均可报考,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一)调阅档案比例:在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报考志愿的顺序依次调阅档案,其总数按招生计划数的110%控制。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但其分数应不低于已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
(二)拟录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其专业志愿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但相关科目成绩未达到要求的,调整到其他专业。若考生不服从调配,按退档处理。
(三)对符合《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号)规定的加分或降分进档考生,按本条第(二)项的规定执行。
(四)初录为我校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学专业的考生,入学后须加试徒手画(素描),加试成绩达不到初录专业要求的考生调整到其它专业学习。
(五)艺术类专业中艺术设计、工业设计、雕塑、摄影专业考生的录取按以下原则进行:
1、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阅档案择优录取。折合分计算公式如下:折合分=文化课成绩×60% + 专业课成绩×40%;
2、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在省美术类统考合格和文化课达到艺术类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专业课单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阅档案择优录取;专业分数相同时,参考考生的文化课总成绩录取;
3、上述4个专业对外语、语文单科成绩均有一定的要求。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可以破格录取。
(六)社会体育专业考生的录取,在文化课和专业课同时达到同批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录取原则执行,无明确要求的,则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至低择优录取,且对外语、语文单科成绩均有一定的要求。
(七)我校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录取新生。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内容外,我校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学、土木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给水排水工程、艺术类专业不招收色觉异常(色盲、色弱)考生。
(八)对已录取的新生,在进校三个月之内将进行严格复查,凡发现高考舞弊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取消学籍)。对触犯刑律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第十二条 本校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陕西省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按学生所学专业的类别(非指参加高考时的考生类别)划分,分别为:
理工类4500元/学年;管理类4500元/学年;文史类3500元/学年;体育类4500元/学年;外语类4500元/学年;艺术类9000元/学年; 住宿费1100元/学年。
第十三条 学生奖学金:本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学金额度为3000元至300元不等,获奖比例约35%左右。同时设有宝钢奖学金、西飞铝业建筑奖(助)学基金、高科集团•天地源奖学金等数十项社会企业奖学金。对已被我校录取的第一志愿且成绩优异的考生,学校设有2000元至500元额度不等的新生奖学金。
第十四条 资助经济困难生的政策和措施: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社会企业设立的贫困生奖学金。
第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本校列入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校招生咨询电话:029—82202288;
传 真:029—82205014;
本校网址:www.xauat.edu.cn;
本校招生E-mail:zhb@xauat.edu.cn。
二¬¬¬¬00九年三月三十日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专升本在哪里报名?什么时候报名?
西安腾飞成考培训学校为您普及成考知识啦: 2017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专升本报名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进行。 报考流程是:第一步网上报名,每年8月份,提前确定好院校及专业,网上填报名时需要填写;第二步去报名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第三步,网上缴费。这三步缺一不可,一定要保证三个步骤完成,这样,报名才算完成。网上报名完成会有一个报名条,按照规定时间去领取准考证,考试是在10月底进行。 成人高考专升本报名费: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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