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科技大学招生(南方科技大学招生办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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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今天我们来聊聊南方科技大学招生,以下6个关于南方科技大学招生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本文目录南方科技大学是怎么招生的?南方科技大学自主招生条件是什么?高考生报考南方科技大学的8个特别注...

今天我们来聊聊南方科技大学招生,以下6个关于南方科技大学招生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

本文目录

  • 南方科技大学是怎么招生的?
  • 南方科技大学自主招生条件是什么?
  • 高考生报考南方科技大学的8个特别注意事项是什么?
  • 南方科技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 南方科技大学是怎样招生的?
  • 南方科技大学不在广东招生
  • 南方科技大学是怎么招生的?

    南方科技大学的本科招生

    1、南方科技大学采用基于高考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考生须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能力测试。

    能力测试以机试为主,测验考生批判性思维和逻辑思维能力、想象力、洞察力、以及灵活运用知识创造性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南方科技大学不设投档比例,凡参加我校能力测试并在提前批相应志愿栏中填报我校且达到第一批本科投档分数线的考生,全部调阅档案。

    3、高考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南方科技大学组织的能力测试成绩占30%(其中,25%为机试成绩,采用标准分值计入综合成绩,5%为面试成绩;

    上海考生30%为面试成绩,浙江27%为面试成绩、3%为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中平时学业成绩占10%(3%为综合素质评价成绩、7%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

    浙江考生10%均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最终构成考生的综合成绩,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都相同,则按我校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南方科技大学的研究生招生

    1、初试

    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科目详见招生学科目录中有关考试科目的设置。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发行,考生可在各大书店购买查阅。

    我校自命题初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可通过我校研招网查阅。初试成绩预计于每年3月初通过我校研招网公布。

    2、复试

    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南方科技大学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及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我校各培养单位及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

    初试成绩满足复试资格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一般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具体要求以各院(系)确定的为准。

    学校复试工作将按照各院系公布的复试规程进行,具体要求由各院系在复试前通过南方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各院系主页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南方科技大学自主招生条件是什么?

    一、招生对象

    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突出,理解力、想象力和记忆力强,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异或有特殊专长的理科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南方科技大学面向全国部分省份(广东、山东、四川、安徽、河南、湖北、湖南、福建)招生,招生人数共计180名,全部为提前批次录取。具体计划以各省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高考生报考南方科技大学的8个特别注意事项是什么?

    高考生和家长们报考南方科技大学,特别需要注意的8个事项包括招生计划、招生类别、招生批次和方式、录取分数、外语限制、录取规则、能力测试内容、以及每年的学费,下面分别进行介绍。

    1. 招生计划:截至2021年,南方科技大学目前面向全国22个省份招生,高考生和家长们在报考前务必先查询南方科技大学在自己所在省份是否有招生计划。从2010年筹建,2011年首次录取45名高二学生,到2017年录取人数首次突破1000人,达到1005人,近5年南方科技大学每年的录取人数基本上维持在1000人左右。

    2. 招生类别:南方科技大学仅招收高中理科毕业生,新高考省份选考科目必须选择物理。这一点考生和家长需要提前2-3年做规划。

    3. 招生批次和方式:南方科技大学全部为提前批次录取,或综合评价批次录取。在部分省份试点提前批次普通高考录取。

    招生方式为12月份网上报名,次年5月份进行能力测试资格审核,6月份参加高考,高考结束后2周内组织机试和面试,6月底填报志愿时在提前批次第一志愿填报南方科技大学,7月份择优录取。

    4. 录取分数:随着学校声誉和学校排名的日渐提高,南方科技大学的录取分数基本上达到了中流985高校的水平,最低录取分数普遍高于一本线100分左右。

    5. 外语限制:南方科技大学大多数课程采用英语教学并使用原版英文教材,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6. 录取规则:南方科技大学按照“631”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在提前批第一志愿填报南科大的考生。什么是“631”?高考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南科大组织的能力测试成绩占30%,高中学业成绩占10%。

    提前批次普通高考录取的省份,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不含各类政策加分)进行录取,分数相同时,按单科顺序“数学-理综(物理)-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7. 能力测试内容:包括机试和面试(在上海、浙江仅举行面试),考查考生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创造性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想象力、沟通表达能力等。 8. 每年的学费情况:学费6000元/生·学年,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

    南方科技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南方科技大学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325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88号;邮政编码:518055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深圳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南方科技大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部分省(区、市)招生,全部为提前批(或综合评价批)录取。综合评价相关招生办法详见《南方科技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等问题。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本校按物理学类录取,学生在大学一、二年级根据自己的兴趣、能力和社会需求再选择专业。

    第十八条 本校采用基于高考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考生须报名参加本校自行组织的能力测试。能力测试包括机试和面试(在上海、浙江仅举行面试),测验考生批判性思维和逻辑思维能力、想象力、洞察力以及灵活运用知识创造性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进入面试的考生取得参加本校组织的体育科目测试的资格,该测试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第十九条 本校不设投档比例,凡参加本校能力测试并在相应批次的志愿栏中填报本校且达到第一批本科投档分数线(或一段线、自主招生控制线,广东省高分考生优先投档线)的考生,全部调阅档案。

    第二十条 综合评价录取:高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综合成绩的60%,本校组织的能力测试成绩占30%(机试占25%、面试占5%;上海的面试成绩占30%;浙江的面试占27%的分值,综合素质评价占3%),高中学业成绩占10%(3%为综合素质评价、7%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浙江的高中学业成绩均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如 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都相同,则按本校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普通高考录取: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不含各类政策加分)进行录取,分数相同时,按单科顺序“数学-理综(物理)-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第二十一条 考生未被录取时,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校招生仅限已参加本校能力测试的高中理科毕业生(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考生须符合本校选考科目要求)。广东省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3门科目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江苏省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B。

    第二十三条 本校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考虑到学校大多数课程均为英语教学并使用原版英文教材,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录取时以实际考分为准。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本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五条 本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理工类专业要求,且综合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专业限制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七条 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学费6000元/生·学年;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奖助学金政策:(一)成绩优秀的新生,入学后可获得相应等级的新生奖学金。(二)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社会各界设立的各种奖学金、助学金。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5-88010500/88010507

    传 真:0755-88010504

    电子邮箱:zsb@sustech.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sustech.edu.cn

    招生网址:http://zs.sustech.edu.cn

    第三十三条 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室(审计法务室)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程莉

    监督电话:0755-88010636

    传 真:0755-88010613

    电子邮箱:xfjb@sustech.edu.cn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南方科技大学授权南方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南方科技大学是怎样招生的?

    南方科技大学是招生:

    一、 报名对象

    德智体全面发展,学科知识扎实、创新潜质突出和综合素质较高的优秀理科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 招生计划

    计划在全国21个省(区、市)招生900人包括广东、安徽、山东、河南、湖南、湖北、陕西、江西、四川、福建、浙江、河北、辽宁、广西、山西、重庆、江苏、云南、贵州、北京、上海。全部提前批次(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能力测试。

    三、 报名时间

    2014年12月8日——2015年4月15日

    四、 报名方式

    采取中学推荐和学生自荐两种方式接受考生报名。报名步骤如下:

    1、网上注册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学校招生网站http://zs.sustc.edu.cn/ 的报名系统,按有关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完成网上报名。

    2、寄送报名材料。完成网上报名后,学生还需按照要求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书面申请材料用标准A4纸,按下列次序装订:

    (1)《学生报名申请表》。

    (2)推荐学生提交《学校推荐表》,由所在中学核实并加盖公章(自荐学生不需提供)。

    (3)由本人撰写的个人陈述一份(讲述自己的简历,兴趣爱好、理想),字数约1000字。

    (4)高中一年级至三年级学习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5)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

    申请材料提倡简洁、朴素,一般采用A4纸黑白打印或者手写完成,但确有必要采用彩色印制或其他形式表现的出版物、设计作品、影音作品等资料除外。

    3、申请材料请于2015年4月20日前以快递方式邮寄至学校招生办公室(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

    五、选拔程序

    1、审核: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15年5月10日前,通过我校招生网站或电话、短信公布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2、自主能力测试:通过自主选拔材料审核资格的考生,按规定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能力测试,能力测试形式主要以笔试为主。

    3、能力测试时间:2015年6月中旬。

    4、能力测试地点:在招生省份设若干个考点,考生可自愿就近选择考点。

    5、2015年6月20日左右考生上网查询能力测试考试成绩。

    六、报名须知

    1、高考成绩须达到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参加自主选拔的考生,须在高考志愿提前批次(自主招生)填报。

    3、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注:以上信息摘自南方科技大学2015年自主选拔招生实施办法。

    南方科技大学不在广东招生

    在。

    南方科技大学只有在广东、浙江、福建等22个省份招生,在东北和西北地区的个别省份是没有招生计划的。

    考生报考南方科技大学,“招生单位所在地区”选择“广东”,“招生单位”选择“(14325)南方科技大学”,在“院系所名称”栏中选择要报考的院系,然后选择报考专业及考试科目等报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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