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招生网(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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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今天我们来聊聊华东师范大学招生网,以下6个关于华东师范大学招生网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本文目录上海华东师大招生网微信公众号是多少?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华东师范大学播...

今天我们来聊聊华东师范大学招生网,以下6个关于华东师范大学招生网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

本文目录

  • 上海华东师大招生网微信公众号是多少?
  • 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 华东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专业在江西招生吗?
  • 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 体育生可以考华东师范大学吗?
  • 2021年华东师范大学MPA招生预审申请的通知
  • 上海华东师大招生网微信公众号是多少?

    华东师范大学没有招生网的公众号,您可以关注名为华东师范大学的公众号。招生信息可以登陆华东师范大学官网上获取。【回答】

    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进入直播:2020年强基计划试点招生高校直播咨询会5月10日上午10点举办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华东师范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高考成绩 (不含任何政策加分) 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研究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且高中阶段获得以下奖项考生可破格入围我校强基计划考核名单:全国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即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化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理科学科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招生专业、选考科目、科类要求及招生计划见下表: 专业组 招生专业 2020年新高考改革录取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其他省份高考科类要求 招生计划 理科组 数学与应用数学 物理 理科 20 物理学 物理 理科 20 生物科学 物理 理科 20 文科组 哲学 不限 文科 15 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 不限 文科 15   招生省份为北京、天津、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其中天津、吉林、山东、湖南、重庆、云南只招理科组,福建、湖北只招文科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报名系统。考生只可选择一个专业组,填报该专业组内招生专业,文科专业组可填报一至两个专业,理科专业组可填报一至三个专业,并填报是否服从调剂。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2020年5月11日至5月30日止考生可登录强基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69),按要求准确、完整地成功完成网上报名。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入围校考办法   暂定7月26日前(具体根据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提供高考成绩时间确定),对于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第一类考生,学校按不超过分省分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4倍,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从高到低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核考生名单,高考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3门总分,语文、数学2门总分,语文单科高考分数。对于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第二类考生,达到学校破格入围的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   (四)学校考核   暂定于7月29日至7月30日举行学校考核(含面试考核和体育测试),具体时间以学校招办网站公告为准。   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参考综合素质档案,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体育测试:体育测试科目为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测试标准参考高中生健康体质标准。参加我校强基计划体育测试的考生,均须自行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于测试当天提交保险单据原件。考生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测试的,须填写《免体育测试申请表》,并于学校考核时间前一周将申请表扫描件、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扫描件、所在中学出具的考生体育情况达教育部相关要求的证明(须签字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我学校招办邮箱,经我校审核通过后可免予参加体育测试。考生在面试报到时须携带以上相关原件备查。未经申请不参加体育测试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我校强基计划录取资格。   学校以面试考核成绩作为学校考核成绩。没有参与学校考核的考生不能进行强基计划录取,视为自动放弃强基计划录取资格。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以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占85%、学校考核成绩占15%计算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1000×(85%×高考成绩÷高考满分+15%×学校考核成绩÷学校考核满分)。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优先原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和专业,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3门总分,语文、数学2门总分,语文单科高考分数,下同。   综合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所报专业组最低录取综合成绩,若所报专业计划已满,专业服从调剂将进行调剂录取,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进行退档处理。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所报专业组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综合成绩者,参考所在省份第一类考生专业录取原则,录取到相关专业。若考生综合成绩达不到所在省份所报专业组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综合成绩,学校将退档。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暂定于8月5日前公布录取结果。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学校汇聚校内外资源,统筹推进“强基计划”学生培养。在品格养成、课程学习、名师引领、高质量国际交流、进阶式学术训练、本硕博衔接培养、学分制和学业支持系统等方面多措并举,保障“强基计划”学生的高质量培养。   1.小班制教学和导师制。配置高质量的师资开展小班化教学,选聘优秀教师担任导师。   2.阶段性考核和进出机制。学校每学年对学生的兴趣志向、学业状态、学术成果等进行全方位考察和全过程评估,未通过考核者将退出“强基计划”,原则上分流至同专业普通班或其他强基计划招生专业普通班,不再享受强基计划有关政策。空缺名额由表现优异的其他学生补入。   3.高质量国际交流。设立专项经费选派“强基计划”学生到知名高校交流,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和国际化能力。   4.本硕博衔接培养。实施学分制和开放的选课制度,在第3-4学年,学生可以提早选修研究生阶段的课程;学校鼓励“强基计划”学生深造,经学生申请、学校考核通过者即可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并鼓励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学校系统考虑本硕博不同阶段的学术训练,以进阶式学术训练推动“强基计划”学生接受系统的研究方法训练和基于真实问题的课题研究,坚定学术志趣。   “强基计划”学生可依据个人兴趣和志向申请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   5.过程性支撑。学校以“强基计划”作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示范和引领,带动整体人才培养模式的变革。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二)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我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三)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四)招考信息通过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和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报名后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未及时查询网站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五)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在学校招办网站发布公告。   (六)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相关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华东师范大学强基计划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华东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邮编:200062   招生咨询电话:021-62232212   传真:021-62601671   电子邮箱:zsb@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招生网:www.zsb.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   电话:021-54344605,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八、本简章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进入直播:2020年强基计划试点招生高校直播咨询会5月10日上午10点举办

    华东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专业在江西招生吗?

      据我的了解 是不会在江西招生的!!你可以看今年的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2011年播音与主持艺术招生简章   阅读次数:6096   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现有“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新闻学”、“广告学”和“编辑出版学”五个本科专业,拥有“广播电视艺术学”、“电影学”、“新闻学”、“传播学”、“文学与传媒”、“新闻与传播”、“艺术”七个硕士点,拥有“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文学与传媒”二级学科博士点。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经验丰富,形成了专业综合性强、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并重的培养特色,为上海市和全国新闻单位、政府部门、出版社、广告公司、节目制作和网络传播公司培养输送了大批专门人才,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一、培养目标   为上海市和国内各级电台、电视台培养具有专业素质、文化素质、艺术素质的主持人和播音员、出镜记者;为各类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培养社会活动及礼仪公关活动主持人。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学制四年,学费每年10000元。2011年计划招生26人 (最后以各省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报考条件。   2.专业要求:身材匀称,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夜盲;热爱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有一定的艺术特长。   四、专业考试   1.专业考试: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如考生所在省有该专业的省统一测试要求的,则考生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并取得省考合格证。   2.考试科目   ①指定稿件播读:考生当场播读指定稿件;   ②朗诵:考生朗诵自备的文字材料300—500字;   ③即兴评述:阅读指定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做准备后发表评述;   ④模拟主持:根据提供的材料,按提示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准备,然后进行模拟主持(当场录像)。   五、报名方式   采用先网上报名,后进行确认的报名方式。   (一) 网上报名   考生必须先进入我校网上报名系统(点此进入...)进行注册报名,按要求准确无误地填写信息并打印报名表。请务必记住本人网上报名号和密码,以便报名确认时核定身份以及查询具体的考试时间和地点。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12月15日-2011年2月22日。   (二) 报名确认   确认分为现场确认和信函确认两种方式,参加上海考点考试的考生可采用现场确认和信函确认,参加武汉及山东考点的考生采用现场确认。   上海考点确认:   1.现场确认   (1)考生进行现场确认需要携带的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籍证明、报名表(网上填报后自行打印)、一寸报名照两张(背后注明姓名和网上报名号)、报考费220元,确认时须提供网上报名号。   (2)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即日起至2011年2月25日,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301室(每天8:30-16:30,双休日及2月1日―2月10日除外)。   2.信函确认   (1)信函确认需邮寄的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表(网上填报后自行打印)、一寸照片两张(其中一张自行贴在报名表上,另一张背后注明姓名和网上报名号),请于2011年2月22日前通过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形式邮寄到上海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邮编200062),以当地邮戳为准。信封上请注明“2011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报名”。   (2)信函确认需邮寄的报名考试费:报考费220元请通过邮政汇款到上海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邮编200062),汇款单上请务必注明考生的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为了方便查找,请不要填写考生家长的姓名)。请勿在报名信封里夹寄现金,以免遗失。   3.考生请于2月28日起登录华东师范大学招生网,查询具体的考试时间,并按网上通知准时到考试地点,凭考生身份证和报名号领取准考证并参加考试。   武汉考点确认:   1.考生进行现场确认需要携带的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籍证明、报名表(网上填报后自行打印)、一寸报名照两张(其中一张自行贴在报名表上,另一张背后注明姓名和网上报名号)、报考费220元,确认时须提供网上报名号。   2.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 2011年2月11日早上8点-晚上8点,地点待定,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陆华东师范大学招生网查询。   山东考点确认:   1.考生进行现场确认需要携带的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籍证明、报名表(网上填报后自行打印)、一寸报名照两张(其中一张自行贴在报名表上,另一张背后注明姓名和网上报名号)、报考费220元,确认时须提供网上报名号。   2.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时间和地点待定,考生可登陆华东师范大学招生网查询。   六、考试日期及考试地点:   考试日期   考试地点   2011年2月12、13日   湖北武汉   2011年2月19、20日(暂定)   山东潍坊(暂定)   2011年3月12、13日   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   注:如果3月12、13日考生数量超额,部分考生(根据报名时间先后决定)将安排在3月19、20日考试,安排在3月19、20日考试的考生报名号将于3月7日在华东师范大学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七、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成绩每门满分为100分,专业考试总成绩满分共400分。我校将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按一定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名单,报各省高招办备案,同时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寄送专业考试合格证。任意一门专业课考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发放合格证。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或上海声讯电话16862304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如考生所在省有该专业的省统一测试要求的,则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并取得省考合格证。   考生必须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省高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后,才获得录取资格。   录取时不分文理科,按专业考试成绩60%和文化考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合成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专业考试成绩×6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专业考试成绩满分×40%,2010年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400分】,学校将以合成分为主要依据,并参考学生的德育表现和英语成绩择优录取。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 (200062)   联系电话:021-62232935   电子邮件:jhzhang@vc.ecnu.edu.cn   招生网址:www.zsb.ecnu.edu.cn   学院相关情况介绍:http://www.comm.ecnu.edu.cn/   公交线路:44,67,69,94,224,754,829,837,856,909,924;轨道三号线四号线金沙江路站。

    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华东师范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重点大学,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 第三条 学校法人注册地址是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邮编200062。学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校区除注册地中山北路校区外,还有闵行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邮编200241。 第四条 学校将给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的本科毕业生,学校将颁发华东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开展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相关校领导以及学生工作部、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有: 1. 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 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份、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章程; 3. 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 组织实施学校本科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招生考试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5. 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 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开展录取新生复查工作; 7. 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收费 第九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努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份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份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批次、专业、人数及有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计划中不包含保送生、运动训练专业及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解决同分数考生录取及平行志愿情况下投档不退档的计划需求。 第十一条 学校依法收取相关费用。其中: 1. 学费按学分收取,按学年预收。预收标准:艺术类专业为100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第一、二学年为5500元/年,第三、四学年为16000元/年;其他专业为5000-5500元/年。 2. 住宿费:中山北路校区为700-1200元/年,闵行校区1200元/年。 3. 对实行公费教育的师范生,中央财政承担其在四年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及投档模式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第十三条 投档时,对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我校认可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该加分在投档、安排专业时均适用。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 普通类批次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在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3门总分,语文、数学2门总分,语文单科高考分数。 预科批次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在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汉语文、民族语文、数学单科高考分数。 艺术类和体育类批次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同分处理原则按照招生简章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具体原则如下: 1.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普通类录取批次,达到学校投档分数线且被投档的考生,只要专业服从调剂、体检符合要求,将会被录取。 2. 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普通类录取批次、预科录取批次,如遇末位同分且招生计划不能满足同时录取时,按照第十四条同分原则进行录取和退档。 3. 对于艺术类、体育类、特殊类型录取批次,专业调剂和退档根据相应的招生录取原则实施。 第十六条 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第十七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特别需要指出: 1.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化学、心理学类、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态学、环境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2. 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上述第1条(色弱)不能录取专业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地理科学; 3. 不能准确识别出红、黄、绿、蓝、紫任一色的考生下列专业不能录取:除上述第1、2条(色弱、色盲)不能录取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工商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公共管理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考生如有身体状况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 第十九条 江苏省考生(含高水平艺术团考生)报考普通类本科专业的资格要求是选修科目必须达到B B,必修科目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对选修科目成绩达到A+的,给予投档分加2分优惠(两门选修A+可加4分)进入专业录取;专业安排原则按第十四条执行。艺术体育类专业要求是7门必修科目测试成绩中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三门。 第二十条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采取“分数清”(即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第二十一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报考专业时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公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体育类、特殊类型等招生原则 1. 报考强基计划的考生招生录取办法按照学校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和教育部、省级招办和学校有关强基计划招生政策执行。 2. 报考综合评价批次的上海考生招生录取办法按照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和教育部、上海市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3. 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公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4. 经学校考核合格获得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高水平艺术团的录取政策执行。 5. 经学校考核合格并获得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政策执行。 6.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上海考生按公布的《2020年华东师范大学体育类专业招生简章(上海地区)》规定执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原则上以录取系统中显示的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体育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3门总分、语文、数学2门总分。 第二十三条 填报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志愿的学生在录取后,必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按照教育部要求,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在学校正式录取之前,必须将由考生本人、考生家长或监护人亲笔签名的“报考高等学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书面申请”交至学校招生办公室,否则学校不予录取。 第二十四条 实行公费教育的师范生入学后必须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五条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复合型创新性人才培养的需要,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上海市学位委员会等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实施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简称双学位),通过高考在部分省份招生,公布招生专业为依托培养专业1,依托培养的其他专业公布在招生专业备注或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专业(类)一览表》中。双学位的培养、管理等其他事宜按照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和上海市以及学校等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以按专业大类和按专业相结合方式进行招生, 招生专业(类)以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的《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专业(类)一览表》为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我校建有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资助体系,通过资助与育人的紧密结合,助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立绿色通道,新生没法筹措足额学费、住宿费,可先报到入学,学校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后再根据核实后的困难情况给予相应的资助,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发现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校网址:www.ecnu.edu.cn;招办网址:www.zsb.ecnu.edu.cn;微信公众号:ecnuzsb,咨询电话:021-6223221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21-54344605,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第三十条 本章程公布后,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有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体育生可以考华东师范大学吗?

    可以的,华东师范大学招收体育特长生。

    招生项目:

    1、田径:男子(400米、800米、1500米、400米栏、跳远、三级跳远、跳高、标枪);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00米栏、跳远、三级跳远、跳高、铁饼)。

    2、男篮:后卫、前锋、中锋。

    3、女篮:中锋、前锋、后卫。

    4、女排:副攻、接应、自由人、主攻。

    考试报考要求。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

    2、高中阶段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省体育局或省教委)主办的正式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或高中阶段在全国性(国家体育总局或教育部)主办的正式比赛总决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扩展资料:

    华东师范大学成立于1951年10月16日,主要基础是创建于1924年的大夏大学和创建于1925年的光华大学。2006年,学校被确定为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学校有教职工3,990人,其中专任教师2,317人。教授及其他高级职称教师1,827人,其中含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含双聘院士)13人,中组部"千人计划"入选者22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及讲座教授37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5人等。

    学校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6个,可授予20种硕士专业学位,以及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有2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3个本科专业。拥有教育学、地理学2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5个国家二级重点学科、5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

    参考资料来源:华东师范大学招生网-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

    2021年华东师范大学MPA招生预审申请的通知

    相关链接:2020年全国各省份院校考研复试公告汇总 >>>【MPA考研当前要事】成绩查询以及MPA真题 MPA初试21号已经结束,而MPA成绩预计会在2020年2月10日左右陆续公布,小编已为大家整理好全国各省份2020MPA考研成绩查询时间及入口,为避免错过成绩查询时间,考生可以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可提前收到成绩查询时间提醒短信,今天为大家分享2021年华东师范大学MPA招生预审申请的通知: 2021年华东师范大学MPA招生预审申请的通知 为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华东师范大学MPA特别启动了招生预审工作,预审成绩获得优秀的考生当年笔试只要达到国家东部线将直接获得MPA招生复试资格。同时在同等条件下,预审成绩为优秀的考生将获得优先录取的权利。该预审成绩保留两年有效! 我校MPA预审说明主要内容如下: 一、考生登陆官方微信“华东师范大学MPA”进入“【权威发布】关于2021年华东师范大学MPA招生预审申请的通知”,进入下列网址: http://ohvox4ii06t4n782.mikecrm.com/Odtdvu0,在线完成预审内容填写。 二、考生完成在线申请后,MPA招生办将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通知考生提交书面预审材料,具体提交书面材料清单如下: ①MPA申请表(申请表由招生办公室在学员微信提交申请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考生); ②所有高等教育阶段(含境内外)的学历、学位复印件(如有专科、本科或研究生学历的则均需提交); ③学历认证报告:如有多个学历,请以符合报考年限(硕士毕业满两年、本科毕业满三年,专科毕业满五年)且最高的学历进行认证。特别提醒:此次认证的学历必须和10月中国研招网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学历一致,否则会因学历不一致影响考生的最终录取; ④(如有)大学成绩单(由学校或档案所在处出具的盖有红章的成绩单) ; ⑤(如有)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或聘书、技术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⑥(如有)英语以及其他小语种等级证书复印件; ⑦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招生办公室收到考生提交的书面预审材料后,预审结果公布时间为实际收到预审材料三个工作日内发布,预审结果的发布形式以电子邮件的发到考生微信申请时所留的邮箱。 四、2021年华东师范大学MPA预审材料提交分批次进行,最后批次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30日。 温馨提醒:预审结果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为了保证材料安全到达,建议选用顺丰快递,考生快递预审材料需向招生办核实材料是否到件,材料寄出10天内还没有收到邮件的考生,请及时邮件联系MPA招生办公室(寒暑假除外),邮箱地址为:ecnumpa@126.com。否则,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如遇其他任何问题,请致电招生部电话咨询↓↓↓ 工作日咨询:021-3252 7423 24小时微信咨询:招生办公室胡老师15901834918,添加时请备注“姓名+2021MPA考生”。 ★ 华东师范大学MPA简介 ★ 华东师范大学始建于1951年10月,是新中国建设的第一所社会主义师范大学。1959年,学校被中共中央确定为全国首批16所重点高校之一,1986年成为全国首批设立研究生院的33所高等院校之一,1996年进入“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行列,2006年成为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8年入围中国“双一流”建设大学行列。 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下辖公共管理学院、经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统计学院、中法合作办学的亚欧商学院、国际航运物流研究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及经管书院。拥有教职工230余人,其中,国家“千人计划”特聘教授5人,长江学者1人,紫江讲座教授5人,教授48人,副教授87人。学部建立了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现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还拥有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6个本科专业。为了更有效发挥学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集聚效应,专门成立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将包括MPA、MBA在内的九大专业学位集聚到一起,打通公共管理硕士(MPA)、工商管理硕士(MBA)、旅游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金融硕士、保险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会计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等九大专业学位的培养、教学、实践训练各大环节,集中优势力量,为我们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更加多元的专业视角、更加丰富的学习资源、更加完备的师资体系。 华东师范大学是我国24所首批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试点高校之一。自2001年开始招收第一届MPA研究生以来,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发展,形成了具有自己优势和特色的MPA项目模式。在2006年11月的全国首批MPA试点单位合格评估中,我校MPA项目的办学定位、办学特色、教学管理等方面得到了评估专家组的充分肯定,并被评定为优秀。 根据我国公共管理实践范围宽泛的实际情况,结合华东师范大学作为综合性大学的多学科特点,我校经济与管理学部MPA项目共设置行政管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管理等专业方向。今后将根据我国及上海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公共管理人才的现实需求对专业方向进行调整。2001-2019年期间,我校合计共录取了2700名左右MPA研究生。目前,在读MPA研究生共约450人。 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MPA项目特色如下: 一、教学与培养环节汇聚雄厚的师资力量 目前参与MPA教学和论文指导的课程教学任课教师、人文社会科学精品讲座系列教师、公共管理论坛讲座教师共100多人。其中,担任课程教学的教师约50名,包括教授和博士生导师20名、副教授和硕士生导师20多名;担任人文社会科学精品讲座系列教学的教授和博士生导师20多名,绝大多数为国内知名的学者;担任公共管理论坛讲座的专家学者近40名,包括20多位在上海市有关党政部门担任领导工作的实践专家和10多位海外专家学者。 二、课程充分挖掘人文社会科学综合优势 华东师范大学MPA项目高度重视培养质量,不断完善培养体系,为MPA研究生提供各种高水平的系列讲座和专题讲座。近5年来,华东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的著名教授,先后为各届MPA研究生开设了60多个涉及文学、历史、哲学、文化、政治、经济、社会、心理、国际关系等领域的专题讲座;同时邀请国内外公共管理领域的著名学者、公共管理实践专家、政府高层官员,举办了各种讲座40多场次。人文社科精品、局长论坛、公共管理前沿论坛三个系列讲座开拓了学生的视野,丰富了学生的知识,提升了学生的素养,受到历届学生的热烈欢迎。 三、培养过程注重提升MPA学生实践能力 华东师范大学MPA项目在上海市区两级党政机关聘请了一批学者型、专家型的领导干部担任MPA兼职导师,并在上海市的市区两级党政部门签约了8个单位为教育实践基地,为实践教学提供了常态的资源条件。加强案例开放、案例教学、主题研讨等互动教学方式,以培养学生的思考、分析、解决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注重学生案例分析能力的培养,开设了《公共管理实务》课程指导案例开发与写作,组织学生积极参加校内外案例大赛,提高理论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多途径拓宽MPA学生国际视野 经济与管理学部积极推进国际化进程,目前已于美国、法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以色列、日本、韩国及港澳台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在学术科研、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多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交流与合作。MPA项目除了开设公共管理前沿系列讲座,不定期邀请国内外公共管理学界及相关领域的著名学者(如前美国公共管理学会会长、前澳大利亚公共管理学会会长等),为MPA学生做理论与实践的专题讲座外,还定期组织学员赴国外顶尖高校(如“美国MPA教育摇篮”的雪城大学马克斯维尔公民与公共事务学院、英国牛津大学)进行短期研修,开阔学员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的国际视野。 华东师范大学MPA项目的使命和目标是:依托华东师范大学作为著名综合性大学的优势,通过不断探索和优化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为国家和上海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其它公共机构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欢迎您报考我校MPA项目! 环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是2021年华东师范大学MPA招生预审申请的通知,《2020MPA考研真题答案及解析汇总》已为大家上传至资料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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