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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来聊聊交通大学招生网,以下6个关于交通大学招生网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

本文目录

  •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怎么确认报名
  • 上海交通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 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怎么报名
  • 北京交通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 兰州交通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
  •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怎么确认报名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确认报名方法如下:

    1、请仔细核对包括照片在内的报考信息,点击【签字确认】按键,视作已认可:即以上报考信息无误;确认后的所有报考信息均不能再变更。

    2、修改信息请点击【修改】按键,可对部分信息进行变更,但身份证号、考试方式、报考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和考试科目”等不能做修改。

    3、特别注意核对身份证号,且要求身份证号中第七至第十四位的8个数字与考生出生日期一致。如发现身份证号错误,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上海交通大学研招办办理。

    4、正确填写证书号码:应届生学历选填“本科毕业”、学位选择“无”。历届生证书上的号码若有两个以上的,则应选择填写电子注册号;若无电子注册号,可选择填写由发证院校编制的“证书编号”或“学校编号”。

    上海交通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进入直播:2020年强基计划试点招生高校直播咨询会5月10日上午10点举办

    为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要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上海交通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旨在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主要选拔“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学生应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各省(区、市)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高考总分(不含任何加分)需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上一定分值: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达到以下条件可破格入围校考: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奖名单以中国科协(http://gs.cyscc.org/)公示为准)。

    破格学生的高考成绩应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含)以上。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区、市)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对于江苏省的以上两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A、B。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2010年成立了“致远学院”,同年以其为依托的上海交通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被正式纳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2014年开始实施致远工科荣誉计划,2015年开始实施致远医科荣誉计划。2018年,在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实施十年总结评价中,学院代表上海交通大学获线上线下全优评价,得到教育部与评审专家们的高度肯定。

    结合文件精神,此次我校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生物医学科学、工程力学等六个学科将以“致远学院”为支撑开展“强基计划”,同时度身定制极具特色的“4+5(含海外学习)”本博培养模式,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2020年我校强基计划招生210人,具体招生专业和科类(选考要求)见下表: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01报名时间和办法

    考生可登录上海交通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48),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时间预计为5月10日至5月30日24时(以平台开放时间为准),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在本批次兼报其他高校。

    02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03入围校考办法

    在高考成绩出分后,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核考生名单(高考成绩相同时比较数学成绩)。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须达到我校对第一类考生的最低要求。

    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学校破格入围的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

    04高校考核

    校考入围名单确定后将举行高校考核(含综合面试和体育测试)。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含科研潜质及创新素养评估,主要考察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表达能力和创新思维等。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将提供给面试专家,作为面试评分的重要参考。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全程录音录像。

    第二类考生单独考核。

    体育测试

    体育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BMI)、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1分钟跳绳,体育测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同分排序的依据,体育测试无故缺席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具体测试方案见附件。(点击“阅读原文”,下载简章底部附件)

    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可能作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再进行通知。

    05录取办法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高考成绩占比为85%、高校考核成绩占比为15%。

    综合成绩(满分1000)=高考成绩/高考成绩满分*85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高校考核成绩(折算为满分15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依据高考成绩入围的考生,依据分省强基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强基计划拟认定名单。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再依次以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高考语文成绩、体育测试成绩排序。录取专业采用“专业志愿平行”,分数优先原则,不设级差分。对达到综合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达到所填报专业分数要求、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对于第二类竞赛获奖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本省(区、市)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认定,其录取专业参考综合成绩及竞赛成绩。该类考生不占用第一类考生计划。

    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后,方可录取。

    2020年8月5日前,我校将公布认定结果,并按要求公示。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跨越三个世纪的上海交通大学“因图强而生、因改革而兴、因人才而盛”。在悠久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发展始终与国家强盛、民族振兴紧密相连,培养了一大批杰出人才。学校学科实力雄厚,名师云集,继首批入选211、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后,又入选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17个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在2017年全国一级学科评估中,学校有25个学科进入A档,4位交大人先后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海上大型绞吸疏浚装备获2019年度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进步贡献力量,也为高等教育的改革创新砥砺奋进。

    根据此次文件精神,学校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十年探索的基础上,针对强基计划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系统研究了未来能够承担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重任的人才成长规律,特制定“上海交通大学强基计划培养方案”。(具体各专业培养方案详见我校招生网:http://admissions.sjtu.edu.cn)

    学校强基计划的培养目标为:吸收具有创新潜力和远大志向的优秀学生,为之打造“厚植基础+使命推动+好奇心驱动”的强基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及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远大志向,具有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具有批判性思维能力、知识整合能力、沟通协作能力、多元文化理解能力和全球视野的创新型领袖人才,为推动我国成为世界主要高科技中心和创新高地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01阶段性考核和分流补入办法

    上海交通大学强基计划以获批专业所在学院为主体,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特区“致远学院”为支撑,计划内学生应具有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成长为未来科技与产业领袖的远大志向,并在本科阶段就展现出良好的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的潜质。为达成目标,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仅可在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转相近专业,同时将按照培养方案规定实行阶段性考核和分流机制。考察不合格者将退出强基计划,转入同专业普通班。空出的名额,可从校内相近专业补充学习成绩优秀且有意愿加入强基计划培养的学生进入计划内培养。学校将为每名“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建立成长档案,跟踪培养发展情况。

    具体细则以校内教务管理相关规定为准。

    02本博衔接培养方案

    上海交通大学强基计划将采取“4+5(含海外)”本博培养模式。学校将为强基计划本科生提供辅修工科专业机会,并为高年级强基计划本科生提供理工交叉的特色课程模块及本科生研究计划(PRP)等各类机会,面向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基础学科研究领域,设置相应的核心基础课程和研究课程模块供选修,邀请相关方向的高层次教授授课并指导学生科研和毕业设计,为学生毕业后直接攻读博士打下扎实的基础。

    对于强基计划应届本科毕业生,经学生自愿申请,学院遴选,择优给予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资格。推免报名需具备以下条件:

    (1)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或热爱基础科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科研创新潜质和较强的专业素质能力,希望在国家关键领域或基础学科领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2)满足学校免试直升研究生的基本资格条件。

    推免的其他规定由相关学院制定并解释。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前修读不同层次研究生课程,符合研究生培养要求的课程学分可以纳入研究生成绩记录。另外,学院将推荐学生参加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致远荣誉计划。

    博士生致远荣誉计划借鉴国际一流大学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瞄准科学前沿,凝聚一支具有国际水准与业界重要影响的导师队伍,提供国际一流的课程体系,为博士生成才之路提供坚强的保障。

    03其他激励机制

    除了国家、上海市以及学校的各类奖助学金之外,各学院还将为入选强基计划的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奖助学金激励。同时鼓励强基计划学生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赴海内外一流高校或研究机构参加科研实践、合作发表论文、修读课程、科技竞赛等。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对于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将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且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四)报名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身体条件须满足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相关专业的规定及要求。

    (五)我校强基计划各项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如遇政策调整,则按新政执行并及时公布。

    (六)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成立上海交通大学强基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强基计划整体培养工作,设立上海交通大学强基计划工作小组负责强基计划的组织与实施。具体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上海交通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上海交通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40

    招生咨询电话: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电子邮箱:zsb@sjtu.edu.cn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网:http://admissions.sjtu.edu.cn

    上海交通大学监察处电话:021-34206217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本简章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

    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的总体部署,西安交通大学结合学校“扎根西部、服务国家、世界一流”的办学定位和“致力于培养崇尚科学、求实创新、勤奋踏实、富有社会责任感和高尚品质的杰出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为导向,经教育部批准,2020年将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以下简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优秀学子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凡是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乐于助人,且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各省(区、市)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考生:以高考成绩入围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达到本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参考其单独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二类考生:极少数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等奖(金牌)或二等奖(银牌),且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参考其单独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数学类、物理学类、生物技术、哲学、核工程与核技术。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哲学专业招收文科生,其他专业招收理科生。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须满足以下要求: 招生专业名称 选考科目要求 数学类 物理必选 物理学类 物理必选 核工程与核技术 物理必选 生物技术 物理、化学、生物至少选一科 哲学 历史、政治至少选一科   2.招生计划:共210名。   3.招生省份及分省分专业计划:以报名系统内公布的为准。   三、报名方式及选拔程序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考生可登录“试点高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98),考生最多可同时报考两个专业。严格按照操作提示完整、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后所有材料不得更改。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2.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统一高考。   3.选拔程序   (1)考核资格认定。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从高到低,按照不超过我校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末位高考成绩同分全部入围);对于符合条件的第二类考生,均可获得参加考核的资格。   (2)考核方式。考核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育测试,同时参考考生高中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面试时采用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考核全程录音录像,主要考查考生的学科兴趣、学科特长、创新潜能和综合素质等。   (3)体育测试。测试内容为:体质指数(BMI)、立定跳远和50米跑。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育测试,测试结果将作为拟录取的重要参考,未参加体育测试或体育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85%+测试成绩÷测试满分×15%)×100(其中测试成绩为我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2.拟录取名单确认。对于第一类考生,学校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参考体育测试结果和考生所在生源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拟录取,不占用第一类考生名额。   3.专业确定规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专业。分数相同时,依次按考核测试成绩、考核笔试成绩、高考成绩等优先顺序确定。   4.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拟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五、培养方案及退出补选机制   坚持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秉承“起点高、基础厚、要求严、重实践”的办学特色,采取“夯实基础、国际视野、尊重个性、跨界融合”培养模式,汇聚最优秀的师资培养更优秀的人才,加强科教协同育人,制定科学合理的退出补选机制,培养富有社会责任感、具有国际视野和竞争力、能在基础学科和国家重大战略领域中发挥引领作用的拔尖创新人才。   1.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瞄准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及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秉承学校基础厚的培养特色,以学校强大的工科优势(我校工程学入选ESI排名前1‱)牵引数理化生及哲学等基础学科人才培养,构建基础扎实、专业前沿、知行合一、思维创新的强基计划培养体系。   2.汇聚最优秀的师资培养更优秀的人才。选聘院士等国家级领军人才,聘请校内外知名教授,组建高水平教学团队为强基计划学生授课。实行双导师制,聘任国内外学术大师、行业精英指导学生人生成长、学业发展和科研训练,助力学生成长与科研创新同步发展。   3.科教协同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强基计划学生全面进入国家和省部级重点科研平台,培养学生以学促研、以研促学的意识和能力。加强科研反哺教学,将科研成果融入课堂教学、实验实践教学,将研究成果转化为自主创新的实验仪器、实验项目、教学案例。   4.采取“夯实基础、国际视野、尊重个性、跨界融合”的培养模式。研究拔尖人才成才规律,夯实拔尖人才成长的数理化生等自然科学和哲学等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科学的方法论。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牵引,面向基础研究领域国际前沿,打造文理渗透、理工结合、专业交叉、课程融合的强基计划培养方案,推动本科生进入国家级科研平台,在研究生导师指导下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制定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的长线规划,实现学术研究、创新能力培养的有机衔接。尊重学生个性,一人一策,实施小班制、导师制、国际化、学分制的个性化教学改革,为学生提供上不封顶的成长空间。   5.实施过程跟踪、成效评价的退出补选机制。实施强基计划荣誉学生资格管理制度,建立强基计划内流转和退出补选机制,激发学生学习兴趣,鼓励学生不断挑战自我、“跳起来摘桃子”。制定科学合理的退出补选机制,每学年对强基计划学生学业、思想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未达到要求的学生,将退出强基计划并转入相同专业普通班,同时选拔相同数量的优秀学生进入强基计划的相应专业。被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六、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5月10日~31日。   2.考核资格名单及选拔标准公示:7月27日前。   3.考核时间:8月1日~2日,进行笔试、面试和体育测试。考核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请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的《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考核指南》。   4.录取标准公示:8月5日前。   七、其他说明   1.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我校;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2.对于报名材料、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已经入学的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将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其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力。   3.选拔考核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酌情提供部分路费和住宿补贴。   4.我校于8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5.我校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开展与强基计划有关的任何考试招生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培训活动。   6.我校强基计划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八、监督及申诉方式   1.西安交通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学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正。   2.考核成绩和体育测试结果等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教育部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内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入选专业报请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3.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4.西安交通大学强基计划的招生录取工作接受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学校监督举报电话为:029-82668252,举报邮箱为:jwb@xjtu.edu.cn。   九、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049   咨询电话:029-82668320   传真:029-82668322   电子邮箱:xjtuzs@xjtu.edu.cn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网:http://zs.xjtu.edu.cn/   强基计划报名网: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98   十、本简章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怎么报名

    上海交通大学(ShanghaiJiaoTongUniversity)简称“上海交大”,位于上海市,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的全国重点大学,是中国历史最悠久、享誉海内外的高等学府之一,位列“985工程”、“211工程”、“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为九校联盟、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Universitas21、环太平洋大学联盟、21世纪学术联盟、国际应用科技开发协作网、新工科教育国际联盟重要成员,入选“珠峰计划”、“111计划”、“2011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等。[1-6] 学校创建于1896年,原名南洋公学,是中国高等教育的多个源头之一;1911年更名为南洋大学堂,1929年更名为国立交通大学,1949年更名为交通大学;1955年,迁往西安,分为交通大学上海部分和西安部分;1959年两部分独立建制,上海部分启用“上海交通大学”校名;1999年,原上海农学院并入;2005年,与原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合并。 截至2018年12月,学校有6个校区,占地面积300余万平方米;共有30个学院/直属系,31个研究院,13家附属医院,2个附属医学研究所,12个直属单位;全日制本科生16129人、研究生30217人,学位留学生2982人;专任教师3061名,其中教授982名,两院院士45名;本科专业6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57个,专业学位硕士点2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42个,专业学位博士点3个。

    北京交通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北京交通大学本科及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北京交通大学章程》,结合学校高考招生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北京交通大学,简称为北京交大;英文名称为BeijingJiaotongUniversity,缩写为BJTU。学校法定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在山东省威海市南海新区现代路69号建有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交通运输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具有研究生院的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高校。2017年学校正式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行列。

    学校按照北京交通大学(国标10004)和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国标19004)两个代码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交通大学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北京交通大学相应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北京交通大学本科招生除普通类招生外,还有学校本部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国家专项计划、南疆计划、民族班计划、内地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港澳台侨招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等。高职(专科)招生全部为普通类招生。

    第四条

    学校招生专业中,有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中外合作办学)、通信工程(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等7个本科专业在威海校区就读(以下简称“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其他本科专业均在学校本部就读。高职(专科)在北京市海淀区清河镇永泰庄(北京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党校)就读。

    本科标准学制建筑类专业为五年,其他专业为四年,第二学士学位为二年。高职(专科)标准学制为三年。

    第五条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北京交通大学设立由校长、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以及本科生院、学生工作处、就业创业指导中心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根据工作内容下设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组,各工作组均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对学校高考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设在本科生院,负责学校本科及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二)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制订学校招生章程;

    (四)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

    (五)组织实施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六)组织协调对录取新生进行复查等工作;

    (七)组织本校单独招生考试和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并对考试安全、疫情防控负责,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八)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九)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往年分省计划情况,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综合考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国家政策导向、近年来各地高考报名人数和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程度、各特殊类型招生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和有关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人数、选考科目等要求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第十条

    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高职(专科)招生无预留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未做分省编制的其他类招生计划用于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内地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等招生以及艺术类专业的预留。

    第四章录取

    第十二条

    北京交通大学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投档(提档)

    1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

    2

    本部校区和威海校区所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方合作院校均为英语国家学校,大量课程为全英文授课,专业课采用全英文教材,要求较高的英语基础。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3

    各类招生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录取

    1

    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和分专业。分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分。承认投档成绩中所含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我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

    2

    按学校或院校专业组进行志愿填报的进档考生,录取和分专业时,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若相关批次无同分排序细则或省区有特殊要求的,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科目分数排序录取。对所有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但符合各项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

    按照专业(类)进行志愿填报,或志愿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中只包含一个专业(类)的进档考生,符合录取要求直接录取到其所填报志愿专业(类)。

    3

    在内蒙古自治区除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类型外,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

    4

    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只招英语考生。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新能源国际班)、设计学类、全部中外合作办学以及全部高职(专科)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只设英语,其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新能源国际班)专业有大量课程为全英文授课,要求较高的英语基础,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5

    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6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根据相应省份安排实行征集志愿录取。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根据相应省份安排实行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仍不足的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以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特殊类型招生

    1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第二学士学位等各类型招生按照相应的招生简章及相关规定执行。

    2

    民族班计划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根据有关文件,考生的投档成绩不得低于学校普通类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提档线下40分。

    内地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考生若高考所在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区,所报专业应符合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五章其他

    第十六条

    对经由省级招办审核通过并被我校确认录取的本科及高职(专科)考生,将发放由校长签发并盖有北京交通大学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指定校区报到。

    第十七条

    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威海校区录取的学生不能转入北京本部校区。威海校区不同合作方所办专业之间不能互转。转专业具体政策按学校当年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学籍。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学校本部本科各专业除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学费标准一般为每学年5000元或5500元,软件工程专业三、四年级学费为每学年16000元;设计学类专业每学年10000元。

    纳米材料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在学校本部学习期间每学年60000元,在加拿大滑铁卢大学(UniversityofWaterloo)学习期间学费标准按当年该校学费标准缴纳。机械电子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在学校本部学习期间每学年60000元,在澳大利亚伍伦贡大学(UniversityofWollongong)学习期间的费用按照对方标准收取。以上两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在外方学习期间保留我校学籍,每年按照国内同级理工科在校生学费标准的一半缴纳学费。

    威海校区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每学年85000元,其他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每学年80000元。

    在本部校区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每学年为750元至1200元。威海校区住宿费为每学年1200元。

    如果国家调整收费标准,则执行新规定。

    第二十条

    高职(专科)各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年6000元。住宿费每学年750元。

    根据北京市有关规定,录取到高职(专科)专业的学生一律不迁户口。

    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有完备的“奖、助、贷、勤、补、偿”资助体系,全方位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新生报到当天专门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绿色通道”,学生持有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可暂不用缴纳学费先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十二条

    接受考生申诉邮箱:jwss@bjtu.edu.cn

    第二十三条咨询方式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51688441

    威海校区咨询电话:0631-3806000

    高职(专科)(清河职业技术学院)咨询电话:010-62905445

    学校网址:https://www.bjtu.edu.cn

    招生资讯网:https://zsw.bjtu.edu.cn

    微信公众号:bjtuzs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招生遵照本章程执行。

    第二十六条

    港澳台侨招生遵照本章程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对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兰州交通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

    兰州交通大学2021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兰州交通大学坐落在甘肃省省会兰州,是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国家铁路局与甘肃省人民政府省部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入选高校,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学校”,教育部“中西部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高校,甘肃省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兰州交通大学2021年专升本招生简章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根据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甘招委发〔2021〕2号)文件精神,2021年我校继续面向全省招收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和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升入我校相应本科专业学习,计划招生100名。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注: 1、兰州交通大学学校代码为10732;   2、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专业,且要求报考专业与本人高职(大专)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对应关系见上表;   3、建档立卡家庭贫困生专升本专项计划不超过招生总计划的30%;   4、报考我校所有招生专业的计算机科目的考试类型均为理工类。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2021年甘肃省省属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具有甘肃省省属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甘肃省户籍且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3、思想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从2021年起,甘肃省普通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实行全省统一网络化平台管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22日8:00至26日18:00。网上报名开始后,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s://www.ganseea.cn/),点击“普通专升本专栏”进入网上报名,根据提示进行注册报名、填报志愿、上传照片、网上缴费。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二)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填写信息,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进行下一步操作,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三)填报志愿时应选定所报院校及专业。报考专业应与本人普通高职(专科)阶段学习的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只能选择1所招生院校的1个专业。   (四)考生上传照片要求: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背景颜色为白色,宽高应小于240×320(像素),且高不得小于宽,文件大小不得超过30K。   四、资格审核   考生资格审核时间为:3月22日8:00至28日18:00。   (一)应届毕业生(含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报考资格审核由生源院校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自行打印《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报名表》(一式三份)交由生源院校有关部门进行(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报考资格审核。审核工作结束后,由生源院校统一向我校提供相关审核材料。提交材料如下:   1、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由考生生源学校签字盖章的纸质版《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报名表》(一式三份);   3、考生当年被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录取的《新生录取名册》(含本人信息的一页)复印件(须生源学校盖章);   4、纸质版和电子版的《兰州交通大学2021年专升本招生报名汇总表》(附件1);   5、建档立卡户考生须由生源学校核实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生源院校发至电子邮箱:1120500782@qq.com;纸质版可报送或邮寄至兰州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学校综合科技楼710室)。   (二)退役士兵报考资格审核由我校负责。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报名表》(一式三份),经由省或市(州)、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签署审核(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意见并盖章后,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证书、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兰州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学校综合科技楼710室)审核确认相关信息。   (三)专业相同或相近情况的认定由我校负责。   (四)资格审核不通过视为报名无效。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15日8:00-18日18:00。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生源院校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等在《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报名表》上做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退役士兵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意见由有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签署。   (二)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六、体检   专升本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安排在入学报到时统一进行。   毕业后拟签约铁路单位的考生,若本人有色盲色弱情况,请谨慎报考我校的车辆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交通运输、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等专业。   七、考试   (一)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公共课为计算机(理工类)、英语,每科满分为150分;专业课满分为200分。每门课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二)考试大纲。公共课按照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考试大纲执行(附件2),其中我校所有招生专业的计算机科目的考试大纲均执行计算机理工类。专业课考试大纲由我校制定(附件3)。   (三)命题制卷。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公共课(计算机、英语)的统一命题和制卷工作,我校负责专业课的命题与制卷工作。   (四)考试时间。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2021年4月17日至18日。具体考试时间与考试科目安排如下(北京时间):      (五)专业课考试科目安排。专业课由专业主干课程和高等数学组成,各占100分,共200分。   (六)考试地点。兰州交通大学,具体见准考证。   (七)各生源院校应对本校报考专升本的考生进行考前14天健康监测、收集汇总数据,并及时将异常考生信息报送我校。考生须符合国家、省市和我校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方可参加考试。考试期间要按照相关要求配合我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八、录取   (一)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原则。   (二)划线原则: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按专业划定公共课最低控制分数线和专业课最低控制分数线;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招生计划单列,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三)应届专升本考生不享受各类照顾政策;退役士兵可在公共课和专业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下20分(含20分)优先录取。   (四)预录学生名单由我校进行公示,录取工作于2020年4月30日前结束。   (五)录取新生报到时,须提供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原件;退役士兵还须提供退役证原件。   九、 收费标准   学费:4700元/年生,住宿费:800-1400元/学年生。   收费标准在入学报到时如有变化,则按新标准执行。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31-4956179、4938051   兰州交通大学本专科招生网:http://zsb.lzjtu.edu.cn/   兰州交通大学招生工作微信公众号(LJZB38051)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88号   邮编:73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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