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0年招生计划(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0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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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今天我们来聊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0年招生计划,以下6个关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0年招生计划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本文目录女生考公安大学有多难2017-2019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今天我们来聊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0年招生计划,以下6个关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0年招生计划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大学知识。

本文目录

  • 女生考公安大学有多难
  • 2017-2019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河南省文科录取分数线?
  • 2020年云南公安普通高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启动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 关于做好甘肃省2020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 近视眼能上中国公安大学的哪些专业?
  • 女生考公安大学有多难

    女生考公安大学难度很高。

    每年都有很多高分考生选择报考警校,可是,同样是高分考生的情况下,女生报考警校的难度会大一些。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0年招生计划为例,2020年本科招生计划人数为2680人,其中80人是非公安类专业招生人数,即2600人为公安类专业招生。因为这里的招生人数包括了国家专项计划招生人数,所以普通招生计划人数为2447人,而男生2114人,女生333人。

    此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在重庆招生名额为15名,只有两个名额是女生;在西藏招生名额为26名,只有两个名额是女生;在湖南招生名额为33名,只有四个名额是女生,就算是招生名额最多的广东(招生名额250名),只有35个名额是女生。

    理工类考生(女)被录取的高考分数区间为615分到646分,而理工类考生(男)被录取的高考分数区间为581分到647分,其他省市区也差不多是同样的情况。种种数据表明,女生在报考部属警校时,难度很大,在招生人数、职业特性、录取分数上,女生要比大多数男生优秀才能脱颖而出,并成功被部属警校录取。

    2017-2019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河南省文科录取分数线?

    2019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在河南省区域内文科录取最低分数为580分,最高录取分数为617分,平均录取分数为594分。

    2018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在河南省区域内文科录取最低分数为595分,最高录取分数为630分,平均录取分数为610分。

    2017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在河南省文科录取文科最低分数为545分,最高录取分数为613分,平均录取分数为567分。

    扩展资料:

    2020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河南省招生计划:

    1、治安学专业文科:男女合计招生计划人数为5人。

    2、治安学文科(警察法学专业方向):男女合计招生计划人数2人。

    3、侦查学文科:男女合计招生计划人数为5人。

    4、公安情报学文科:男女合计招生计划人数2人。

    5、犯罪学专业文科:男女合计招生计划人数1人,男性。

    6、公安管理学专业文科:男女合计招生计划人数4人。

    7、网络安全与执法理科专业:男女合计招生计划人数17人。

    8、公安视听技术专业理科:男女合计招生计划人数4人。

    9、安全防范工程专业理科:男女合计招生计划人数10人。

    10、交通管理工程专业理科:男女合计招生计划人数10人。

    11、刑事科学与技术专业理科:男女合计招生计划人数18人。

    12、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理科:男女合计招生计划人数3人,男性。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7年-2019年录取分数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7年-2020年本科招生计划

    2020年云南公安普通高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启动

      近日,云南省公安厅政治部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公安普通高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部署2020年公安普通高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   一、招生院校、规模及范围   (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新疆警察学院和云南警官学院,共计划招生公安专业825人,均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和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的公安专业分为普通招生计划(提前本科批)、农村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提前专项批)。各公安院校分专业分就业方向招生计划见附件1、附件2。   (二)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治安学、禁毒学专业除外)公安专业执行我省第一批次本科录取线;报考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治安学、禁毒学专业,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新疆警察学院和云南警官学院公安专业执行我省第二批次本科录取线。   (三)新疆警察学院在我省定向招录培养的侦查学公安专业(维语方向)招生计划,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就业,须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   (四)云南警官学院面向移民管理部门就业的公安禁毒学招生计划,在全省择优录取。   二、招生计划管理   (一)考生按照就业方向填报院校志愿。   (二)考生原始志愿填报结束后,省招生考试院将从达到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院校招生计划数和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生计划1:5的比例提取参加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考生名单(农村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为1:8)。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考生人数不足的院校,省招生考试院将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及时发布,组织开展补填志愿工作。投档过程中,原始志愿优先进行投档。原始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填志愿的投档录取。原始志愿未被录取,参加了补填志愿并参加体检、体能测评、面试、考察且均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补填志愿的投档。   (三)首轮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公开征集志愿录取(限已参加体检、体能测评、面试、考察且均合格的考生报名)。   三、特殊招生规定   新疆警察学院定向铁路公安机关就业的侦查学公安专业(维语方向)招生,按照以下招生方法和程序进行:   (一)考察、体检、体能测评和公务员录用考试   1、考察。高考成绩公布后,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省公安厅政治部、省招生考试院从志愿报考的考生中,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生计划数与报考考生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的考生。   考察工作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由省公安厅政治部具体组织实施。   2、体检、体能测评。考察合格的考生,按规定参加体检、体能测评。体检、体能测评工作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领导下,由省公安厅政治部具体组织实施。   3、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察、体检和体能测评均合格的考生,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人员名单。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省公安厅政治部于2020年8月5日组织开展公务员录用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70%和30%的比例合成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省公安厅政治部划定公务员录用考试合格线。   (二)录取   公务员录用考试结束后,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省公安厅政治部向省招生考试院提供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省招生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投档。   (三)培养与录用   考生录取后,考生与铁路公安局、新疆警察学院签订定向招录培养三方协议,明确最低服务年限。学生入校后,不得调转其他公安专业(方向)学习。学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通过考试考核,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按规定进行考察、个人档案审核、个人报告事项审核合格,并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要求者,原则上选择生源地相应铁路公安机关职位,并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以及毕业时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对毕业后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学生,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将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按规定退还,并交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四、招生条件及标准   (一)报考资格条件。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取得当年高考资格,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4、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6、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7、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8、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9、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报考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公安专业(维语方向)的考生,除具备上述第1至第7项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报考资格条件:   1、普通高级中学应届毕业生;   2、汉族;   3、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机关涉密要害职位录用人民警察政治条件的学生党员、团员。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考生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男性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任何一眼*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5、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两下肢不等长不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及无步态异常等,肘关节过伸不超过15度或肘关节外翻不超过20度,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部无明显缺陷(如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和无影响面容的血管痣、色素痣、斑痣等,面颈部无长径超过1厘米的瘢痏(如创伤、烫伤、疤痕、胎记等)和特别严重的痤疮疤(不含青春痘),着人民警察夏季执勤制服时手臂*露部位无长径超过3cm的瘢痏,或腿部(膝盖以下)无特别明显疤痕、胎记、色素斑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嗅觉不迟钝,无斜颈,无鸡胸,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无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明显八字步,无罗圈腿,无口吃,无文身,无各种残疾,两耳无重听,血压正常,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下蹲不全(双足并拢,膝后夹角不超过45度),无传染病,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6、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说明》,本人签名,对申报的患病经历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7、特别规定:首先对考生的视力、身高、色觉和腋臭顺序体检,单项淘汰,凡有一项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环节的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考生对上述4项体检项目结论有异议的,可在体检室内当场申请1次复测复检,复测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考生对“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和“对眼、斜眼”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体检当天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省招生考试院和省公安厅政治部审核同意,至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1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以上4个项目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体能测评统一使用电子测试仪,测评成绩同步公示,接受监督。体能测评实行全程录像。   考生及家长须自行评估身体条件,考生参加体能测评前须填写《考生体能测评书》。考生因自身身体等原因,导致体能测评中出现受伤、致病、死亡等,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在体能测评现场提供急救服务,因急救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及家长自行商医院解决。   (四)面试项目和标准。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面试实行全程录像。   (五)考察项目和标准。考生的考察,实行考生与考生生源地县级公安机关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合格的考生,接到考察通知后,按要求到生源所在地县(市、区)公安局,凭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在校表现考察表》(附件3),填写《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附件4)进行政治考察。县级公安机关按要求开展考察工作,提出考察意见后,将《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在校表现考察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审核,由州(市)公安局政治部统一报送省公安厅政治部。   (六)生源地确认。考生的生源地为其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   五、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和录取工作   (一)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组织实施,时间为8月2日至8月5日。考生接到通知后,携带身份证、准考证、5张一寸免冠近期照片和《考生个人健康状况书》(附件5),着运动服、运动鞋,按指定时间到云南警官学院(昆明市五华区教场北路249号)参加,具体事项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公布。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期间,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电话手表等任何电子通讯设备,违者取消资格。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的考生一律作放弃志愿处理;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批次录取。   (二)体检、体能测评、面试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省招生考试院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通过计算机远程网络向招生公安院校投放考生的电子档案,由招生公安院校择优录取。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录取名单将通过省公安厅互联网站(http://gonganting.yn.gov.cn)、省招生考试院“云南省招考频道”(http://www.ynzs.cn)向社会公开。   (三)各公安院校在公安专业学生入学后10天内,开展考察复审、档案复核和体检复查工作。复审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六、疫情防控工作   (一)增强疫情防控意识。有意向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要尽量减少外出和人员聚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云南警官学院参加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时,必须全程佩戴好医用口罩。考生须于参加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前14天,申领“云南健康码”,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自行在相关网站下载《考生个人健康状况书》。因瞒报、漏报、错报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进行防疫排查、体温监测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落实防疫措施。考生在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当天入场时,须提交并审验经考生本人和家长签字的《考生个人健康状况书》和打印的“云南健康码”。考生“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且实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场。考生应佩戴统一发放的医用口罩,自觉保持间距1米以上。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期间,考生因自身原因要求离开考场,视为主动放弃,不再安排复检复测。   (三)“云南健康码”非绿码处理。“云南健康码”为黄码和红码的考生,须提供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之日前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其中,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还需提供14天的医学隔离证明材料。   (四)异常体温考生处理。考生体温高于37.3℃,可适当休息后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指派的疫情防控专家和防疫应急人员进行评估,是否具备需参加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的条件。不具备条件的,不得与健康考生同场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发现考生在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由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疫情防控专家经个案研判,作出具体处理意见。   云南省公安厅政治部联系电话:0871—63052606   云南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投诉举报电话:12389   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1:2020年在滇招生公安院校分专业分就业方向招生计划   附件2:2020年云南警官学院公安专业招生计划   附件3: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在校表现考察表   附件4: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正反双面打印)   附件5:考生个人健康状况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以下简称公安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开展,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公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公安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督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英文名称: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 第五条 公安大学的办学地点: (一)木樨地校区: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 (二)团河校区:北京市大兴区团河路。 第六条 公安大学是国家公办的公安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公安行业的综合性大学,在全国公安院校中公安学科专业最齐全、办学规模最大、教育层次最完备。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公安大学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由相关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 第八条 公安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公安大学设立本科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全面监督。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纪检监察督察办公室。 第四章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十条 招生专业包括: (一)公安专业及专业方向:治安学、治安学(警察法学方向)、侦查学、公安情报学、犯罪学、公安管理学、涉外警务、警务指挥与战术、公安政治工作、刑事科学技术、安全防范工程、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公安视听技术。 (二)非公安专业:法学。 第十一条 公安大学公安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定向原则编制。公安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会同有关政策主管部门,以及国家移民管理局提出的由学校进行培养的公安专业人才需求,综合考虑学校办学条件、历年生源状况等因素,编制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就业和面向移民管理部门就业的分省(区、市)招生来源计划,适当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反恐维稳任务繁重地区倾斜,并足额落实国家“农村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于公安工作高风险、强应急、超负荷的特殊性,公安大学公安专业女生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5%。 第十二条 法学专业招生计划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生源状况等统筹编制。 第十三条 公安大学招生计划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报公安部、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报考公安专业的资格条件和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要求 第十四条 报考公安大学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四)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六)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七)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八)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九)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第十五条 报考公安大学公安专业的考生,均须有明确的生源地。考生的生源地为其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 第十六条 报考公安大学公安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由生源地省级公安机关政治部组织的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考察、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 第十九条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二)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三)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四)色觉:无色盲、色弱。 (五)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第二十条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一)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二)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三)1000米跑 (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四)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各省级公安机关政治部视情在以上4个项目中选择3项或4项进行测评。若总共4个项目进行测评,则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即为合格;若总共3个项目进行测评,则其中有2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即为合格。 第二十一条 在高考前已开展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省(区、市),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2020年该省(区、市)公安厅(局)会同教育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 报考法学专业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二条 报考公安大学法学专业的考生,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四)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六)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二十三条 报考公安大学法学专业的考生无须参加本章程第十六条规定的由生源地省级公安机关政治部组织的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四条 公安大学所有专业录取,在未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区、市),执行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已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区、市),执行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公安专业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在后续批次被其他高校录取。 法学专业录取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安大学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关于本科招生的调档要求,确定调档比例。在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在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调档比例为100%。 第二十六条 对进档考生,公安大学执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确定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若第一次投档生源不足,剩余计划将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录取规则及确定专业方法与前款规定一致。 第二十七条 公安大学在进行录取和确定专业时,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同分排序规则为: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和外语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和外语成绩;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选考3科总分。 第二十八条 公安大学在调档时,认可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同一考生若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分值不得超过20分(含)。学校按照加分后的投档分数进行录取。 第二十九条 报考涉外警务专业的考生,其外语成绩须达到外语单科总分的70%及以上。 第三十条 公安大学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市)和有特殊录取要求省(区)的录取规则为: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有关规定和学校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与录取规则。 在内蒙古自治区,执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在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为须AB以上(含AB),对进档考生执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规则。 第三十一条 公安大学招生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达。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指定网站进行公示。 第八章 复审复查 第三十二条 公安大学在公安专业学生入学后1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开展考察复审、档案复核和体检复查工作。复审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在法学专业学生报到后,按有关规定开展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 毕业与就业 第三十三条 公安大学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四条 根据《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规定,公安大学公安专业学生在毕业时达到毕业条件且符合人民警察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警统一考试。其中,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就业的,原则上报考地方公安机关职位;面向移民管理部门就业的,限报考移民管理部门职位。 招警统一考试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均合格的公安专业毕业生,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就业的,原则上录用到生源地地方公安机关就业;面向移民管理部门就业的,原则上录用到生源地相应移民管理部门就业。 第三十五条 法学专业学生不能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警统一考试。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公安大学学费收费标准为:治安学、治安学(警察法学方向)、侦查学、公安情报学、犯罪学、公安管理学、涉外警务、警务指挥与战术、公安政治工作、法学等10个专业及专业方向4200元/年;刑事科学技术、安全防范工程、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公安视听技术等5个专业4600元/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900元/年。 第三十七条 公安大学本科生学习地点: (一)一年级本科新生一律在团河校区学习; (二)二年级至四年级本科学生学习地点根据校区资源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第三十八条 公安大学公安专业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着警服,佩戴学员标识,实行警务化管理。 法学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不能转入公安专业学习,不着警服,统一着制式服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十九条 公安大学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渠道,全力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有种类丰富的校内奖学金,单项最高奖金为10000元。 第四十条 公安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全程进行监督。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严禁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严肃查处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学校纪检监察督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83903056,电子信箱:jijian@ppsuc.edu.cn。 第四十一条 公安大学招生联系方式: (一)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邮政编码:100038; (二)咨询电话:(010)83903097; (三)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zhaoban@ppsuc.edu.cn; (四)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jy.ppsuc.edu.cn; (五)学校网址:http://www.ppsuc.edu.cn,微信公众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第四十二条 公安大学本科招生工作以往制度规定若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为准。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关于做好甘肃省2020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东风场区招生委员会、公安局,兰州新区公安局,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根据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20〕139号)和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0〕20号),现就做好甘肃省2020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以下简称“公安院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2020年在我省招生的公安院校包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参加2020年高考报名,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4.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参加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且户籍在甘肃省;   7.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8.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9.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二)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要求   公安院校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工作,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有关要求和制式表格见附件1。   二、招生程序   (一)招生计划   2020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和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公安专业在我省招生计划见附件2。   经审定公布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计划,必须严格执行,严禁擅自调整,严禁超计划招生。未完成的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公开征集志愿录取。   (二)考察   考察工作安排在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前组织实施。有意向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科层次的考生务于7月12日至7月24日、专科层次的考生务于7月12日至8月14日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政工部门领取并填写《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见附件1,双面打印,以下简称《考察表》),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考察。各派出所要严格按照《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内容和要求,通过网上核查、档案审查、走访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考生和家庭成员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综合分析研究后如实填写“考生表现情况”“家庭成员表现情况”并做出考察意见,由考察实施人员、派出所负责人在《考察表》上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县级公安机关根据派出所考察意见做出审核意见,审核人员和负责人在《考察表》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后交考生本人,考生不得私自拆封《考察表》。考生在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时将封装完好的《考察表》交现场工作人员。未递交《考察表》,《考察表》填写不规范及考察不合格考生不得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三)志愿填报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志愿填报一律安排在第一次志愿填报时进行:7月25日20:00至7月27日20:00,采取“1+1”顺序志愿模式,即考生填报1个第一志愿和1个第二志愿。本科院校在提前批A段填报志愿,高职(专科)院校在高职(专科)批次P段填报志愿。对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将公开征集志愿,征集1次,仍采用“1+1”顺序志愿模式,征集志愿范围仅限于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等均合格的考生,征集志愿的时间详见《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征集志愿实施办法》。   填报志愿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招生计划1:3的比例,向省公安厅提供本省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的普通志愿和农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的甘肃户籍考生名单。   (四)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2020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在我省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在甘肃警察职业学院魏家庄校区(109国道皋兰县附近)进行,其中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于7月25日至28日进行;甘肃警察职业学院于8月15日至19日进行。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或考察结论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为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学生。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须持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表》(正反页打印)《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能评测表》和密封完好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未按时参加的考生,按自愿放弃志愿处理。考生体检费自理。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安排详见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五)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合格考生名单的报送   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结论合格考生由省公安厅通过门户网站(http//:gat.gasu.gov.cn/)及时向社会公布。普通本科公安院校的合格考生名单在8月5日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合格考生名单在9月5日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合格考生名单报送要求:纸质名单须加盖单位公章,数据库包括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合格标志等(格式见附件3)。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录取考生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材料,应在学生录取后1个月内送相关公安院校存入学生档案。   (六)录取   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治安学、禁毒学、警犬技术专业除外)公安专业的考生,投档成绩需达到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治安学、禁毒学、警犬技术专业、铁道警察学院本科公安专业和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投档成绩需达到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的考生,成绩需达到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批次参照线。   在考生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基础上,按120%以内的比例投档,择优录取。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科招生统一安排在提前批A段录取,高职(专科)招生安排在高职(专科)批P段录取。公安院校中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的录取按照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甘肃省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0〕7号)执行。   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录取工作按照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相关文件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公安院校招生工作是公安专业人才培养的首要环节,提高公安院校生源质量是保证公安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各级公安机关要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公安部人事训练局负责全国公安院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部属公安院校招生工作的管理监督。省公安厅按照公安部、教育部的部署要求,在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公安院校在甘肃的招生工作;省公安厅政治部要会同纪检监察机构、督查审计部门、其他有关警种及相关公安院校等组建工作专班,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招生具体工作。   (二)强化招生宣传   各地招委会和公安机关、公安院校要贯彻落实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20〕139号)和《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0〕20号)精神,以各公安院校《招生简章》为重点内容,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和方式,积极主动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公安院校招生政策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在就业入警方面的政策优势,进一步扩大公安院校的影响力,鼓励广大考生积极踊跃报考,不断提升公安院校的生源质量。   (三)完善监督机制   参与招生工作的单位、部门要健全完善招生监督制约机制,按照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六不准”和“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主动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压实安全责任,完善应急预案,统筹保障人员安全、场地设备安全、数据信息安全。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和应对处置,强化舆情引导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招生环境。对于在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因工作敷衍、不负责任造成影响的,要依纪依规从严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落实疫情防控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考生需申领当天“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甘肃省公安厅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附件: 1.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有关要求与制式表格    2.2020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甘肃省招生计划    3.甘肃省2020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合格考生数据库结构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甘肃省公安厅 2020年7月21日

    近视眼能上中国公安大学的哪些专业?

    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是不能够近视的,任何一个专业都有视力要求。 根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规定,关于报考公安专业的资格条件和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要求,对于视力的规定为: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因此,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是不能够近视的,任何一个专业都有视力要求。 报考公安大学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4、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7、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扩展资料: 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注意事项: 1、报考公安大学公安专业的考生,均须有明确的生源地。考生的生源地为其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 2、报考公安大学公安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由生源地省级公安机关政治部组织的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考察、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3、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4、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招生就业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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